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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常友是著名作者佚名小说作品里面的男女主角,小说以形式来叙述,大大增加了难度。可想而知,作者对它倾注了多少心血!《七个不算太暗的夜晚》里的故事大都出现在繁华城市中荒凉的角落。这些生命总因为“偏僻”而被认为是“浅薄”的,因为“艰难”而被认为是“平庸”的。但当我们细看这些荒凉的角落,从生活里最细小的困顿和苦恼里,可以看到广阔,可以在这些荒凉中看见属于他们的繁华。这种内里的能量可以发出微弱的光亮,有这种光亮的夜晚,便不算是太暗的夜晚。故事里的生命,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、我们的里面:看门的大爷、巡逻的保安、“碰瓷”的骗子、公司里最不起眼的实习生、楼上那个刚离婚的男人、楼下的那个全职妈妈,甚至在小区里流浪的猫狗……在这些琐碎的身份背后,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深情,属于自己的梦想,属于自己的光荣与失落。《七个不算太暗的夜晚》不为他们的生活做出定论,只是单纯地去呈现,从生活的切面里去观察这些平凡而精彩的故事。
《七个不算太暗的夜晚》 江城子 免费试读
江城子
无梦的一夜,醒来万事如常。王常友决定去杀一个人。
如果王常友有个足够亲密的人可以分享这件事,那人或许会对他说:你精神有问题吧?
但他没有了。
作案工具已经选好,那把平时用来削莴笋的菜刀,刀头拐弯,能吃得上劲儿。姿势也选好了,从侧颈砍下去,利刃入肉,斜着一拉,肯定活不了。
后续也有了安排,刀找个鱼塘扔掉,趁着事情没败露的时候赶紧坐车回老家。等回到小县城,再想个办法把自己搞死。倒也算是个计划,就是“想个办法把自己搞死”这最后一步有些模糊。说来也好笑,杀别人的思路还挺清晰,杀自己反而没什么想法。
服毒不可靠,王常友见过喝敌敌畏被救回来的人,那真是生不如死。而且退一万步说,现在这世道,敌敌畏也不知道是不是假货,万一吃错了药,人没死成还进了医院,连住院费都结不起。跳楼是个选项,可惜老家的县城里一片荒芜,别说高楼,完整的楼也没剩几栋。找个矮地方跳下来万一不小心再残了一条腿,以后连楼都上不去了。
妈的,还是读书读少了,没文化,连***的办法都如此匮乏。
菜刀别在腰后的皮带上,穿上衣兜最多的一件外套,揣上身份证、烟、打火机,抓了一把火腿肠和散碎的纸钞,喝下一大碗水,出门。
王常友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:杀谁呢?
“老王!出门啦?我今天要晚上才上班哈!”
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叫金老二,在街对面二楼的公共阳台上远远地对王常友喊着。这县城虽不大,但王常友并没什么说得上话的人,金老二算一个。王常友抬起眼皮和他打了个哈哈,撩起左边的裤腿给他看了看。
“哎哟!今天不开张啊?那你过来打牌嘛!缺几块钱烟钱,等你凑起!”金老二叼着根烟露出一脸痞笑,向王常友招手。
“呸!”王常友一口浓痰喷射出去。
王常友不是武侠小说里吐枣核杀人的怪胎,这一口痰只是他与世界相处的方式。痰自然是喷不到金老二的身上,落在了马路中央,日光照射下还有些亮眼,全然不似浑浊的污秽,倒像是谁遗落的硬币,一辆车碾过去,终于汇入烂泥。也不再理仍在叫嚣的金老二,王常友径直往前走,摇摇晃晃的样子像只企鹅。走了几步,举起右手,遥远地朝金老二竖起一根中指。
“要不然我输你点儿?拿去铰个头!看你一副鬼样子,吓死个人!”金老二还在嘟囔着。
王常友一边走一边想:金老二这个人,杀不杀?
也不知想了些什么,最后决定,算了。随后又想:为什么算了?是不是因为金老二这个人虽然嘴碎,但其实对自己还算过得去,不是个坏人?可是放眼望去,这街上来来往往的,谁又是个坏人呢?
这到底算不算是个理由?王常友不知道。
金老二一根烟还没抽完,怎么也想不到,笑骂之间,自己已经去鬼门关敲过一次门。
王常友住的地方离高速公路的出口不远,出口的收费站下面是个陡坡,下坡就是个急弯,虽然好几处都装了凸面镜,也拦不住意外时常发生。
这些意外里,一小半都和王常友有关。
王常友的左腿从大腿根以下全没了,装了支假肢。也正是这假肢,赋予了他和其他碰瓷者不一样的竞争力。
普通的碰瓷,最难的是伤情鉴定,往往都说自己被撞出了内伤,但内伤这个事情太主观,可大可小,总是扯皮。而如果像王常友一样有假肢加持就不同了,假肢这东西很明确,坏了就是坏了,裤腿一拉,一眼就能看出来。清晰,毫无争议,明码实价。
当然,王常友有两支假肢,平日生活里用好的那支,“做生意”的时候,直接戴那支坏掉的。起初还真伤到过自己,后来稍微注意点姿势,摔得漂亮,起来后裤腿一拉,直接要钱。
本地车王常友坚决不碰,只找外地车,因为这毕竟是个长久生意,外地车一般都是过客,在本地毫无根系,撞了就认栽,不至于回来找碴儿。撞完了从地上起来,先热情地表示自己人没事,叫对方别担心,司机往往在此刻就放松了警惕。然后再假装要走,再次摔倒,直到这时候王常友才亮出其实本就损坏的假肢。
司机一看,完蛋,认栽。
这时候就要学会看车要价,一两百,四五百,七八百,要是遇上个穿一身好牌子又慌慌张张的菜鸟,能要到一千。
王常友的日子虽不富裕,但好在过得轻松,生意好的时候也能抽上一包十九块的黄鹤楼,喝上一壶精装二锅头。
这样的好日子,王常友今天不过了。杀人去。
王常友想杀人很久了,他只是一直想不好杀完了人该怎么办,以及到底要杀谁。
从很多年前见到自己的整条左腿被横摆在面前的那一天开始,王常友在这世上就成了一个彻底的局外人。他一早就知道,也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——这世界没有他也一样歌舞升平,没有他也一样残忍无情,他王常友已经影响不了这世界的一分一毫。如今就连杀人,似乎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缝隙下刀,杀不进这被一道透明结界严丝合缝地遮罩起来的世界。
那就随便杀吧,总之是要杀一个。
按城里人的话说,王常友属于“移动办公”,没事的时候就到处转悠。杀人地点他已经盘算了很久:一处偏僻的桥洞,二三十米的长度,没有灯,没有监控。
下午的阳光斜斜地把桥洞两端划出了两道黑白分明的界限,好像迈出一步,就要从日光踏入深渊。王常友猥琐地蹲在暗处,丝毫没有杀手的气质,活脱脱像个乞丐,要讨一条命。
等,是王常友擅长的事情。他享受这样的感觉——不过是一次简单的相逢,对方的生活就因此发生改变。虽然这改变大多时候也就是几百块的事情,但这种对他人命运的主宰、这种自己去选择的感觉、这种自己有选择的感觉,让他上瘾。
一根烟抽完,撩起裤腿,把假肢和鞋子缝隙里的烟灰吹干净,就好像平时一样。也不知道会是哪个瓜娃子今天选择了这条死路,王常友暗暗想着。可惜直到天光散尽,桥洞以外的世界也被划入黑暗,烟抽完了,火腿肠也吃完了,王常友还是没等来他要杀的人。
或许是他选的这个地方太偏了,几个小时里只有一辆汽车从这里疾驰而过,车速太快了,像王常友这样的“专业人士”也来不及反应,甚至都没看清楚是哪个品牌。其实就算反应过来了也无济于事,人在车里,在钢筋铁皮之中,凭王常友一把削莴笋的菜刀,凭王常友一双残了一半的腿,刺不穿,追不到,杀不成。
热闹的地方人多,但王常友不敢去,因为跑不掉。那些地方都是红尘,他觉得自己杀不了红尘,反而红尘会杀了他。
不行,王常友心想,如果再遇上一辆车,还需要把人从车里搞出来,才好杀。
再一想,这事情简单啊,本行!
没了烟,等待也焦躁起来,又过去一个多小时才远远地看见一辆车过来,王常友终于打起了精神,右手摸着腰间的刀柄,像在盘玩着一块木头。
车虽尚远,但这车灯一看就知道是乡下最常见的小面包车,锈掉的铁皮“哐啷哐啷”地响着,昭示着车主多半不是一个有钱人。好在王常友最终的目的也不是碰瓷,有钱没钱也不在意了。或许没钱还更好一点,没钱就没那么重要。
入夜以后,人在暗处,车却在明处。
这样的情况下,碰瓷是个技术活,因为司机的视野并不开阔,车速也快,一不留神就容易真的把自己撞死。王常友是有打算去死,但毕竟壮志未酬,至少也是“弱志未酬”,身还得留着。
菜刀挪到了腰前,刀面横向前方来反射灯光,算是警示,同时需要在车子离自己尚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提前发出尖锐的哀号,给足司机刹车的空间。
其实还有一个疑问:万一这车里不止一个人怎么办?但王常友杀心沸腾,也管不了那么多了。
沉默的夜晚,这世上一定有谁并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,但这人到底是谁?
车进桥洞,王常友从面包车的右前方斜杀出来,一边哀号着一边随时准备隐蔽地躲闪。但那车就好像看不到他一般,迟疑了几个瞬间才做出反应,刹车踩晚了,急转方向,一头扎向了桥洞一侧的墙壁。王常友被扎实地撞飞了几米远,身体的疼痛让肾上腺素喷涌而出,全身的血液都涌上头来,满脸通红。
正欲起身拔刀,忽然间胯下一空,肾上腺素骤然退潮。面朝泥泞,王常友意识到,自己唯一一条完好的假肢,断了。
“喂!大哥!”
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,是那种惊慌的、足以让王常友讹掉全部现金的声音。那声音并不年轻,有些沉闷,缓缓地移动着,从脚步声听起来,只有她一个人。
“大哥!发个声音撒!”王常友感到一根竹竿一样的东西在戳自己的屁股。
他继续沉默着,此刻唯有装死,等猎物自己靠近。如果这个女人就这么走掉,他王常友凭着一条单腿杀不了任何人,除了自己。
一头无腿的猎豹静卧在地,等最后的机会。一切声音都消失了,只剩撞上墙的那辆车还发出笨重的喘息,以及那根竹竿一样的东西依然在时不时戳着王常友的身体。也不知过了多久,王常友身边的空气热了起来,一双手搭上了他的左臂,这一瞬间几乎让王常友全身过电,那手的力量轻柔而坚定,像一个……像一个女人。
王常友的身体被翻了过来,他用尽力气做着最缓慢的呼吸,紧闭着双眼,不留一丝余光。
王常友知道这个女人大概正在端详着他,大概也发现了他的假肢,她会怎么看待这样一个好像将死未死的自己?如果她近身过来,又该用怎样的力道和姿势,把刀***她的侧颈?
王常友的大脑飞速运转,一阵暖意缓缓靠近,她来了。
那女人把耳朵靠在了王常友的胸膛之上,剧烈跳动的心脏迟早无法遮掩,王常友闭着双眼也明白,她的脖颈就在眼前,要杀,便是现在。
可他动不了,本该涌向右手的血液,涌向了别的地方。
在时间的缝隙里,王常友闻到了一股气息,一股熟悉又已经陌生的气息。那气息混杂着汗液、谨慎与恐惧,重要的是,这气息来自一个女人。汗液、谨慎、恐惧,都沾染着女人的味道。一缕头发轻扫过他的鼻尖,是久违的触感。
王常友已经十年没碰过女人,这一刻,是他十年来第一次离一个女人这么近。应该在这个瞬间杀死她,但他没有,他要把这个瞬间用来享受。他的身体告诉他,哪怕只是一瞬,再多一瞬,也好。
闭着眼,王常友意识到,自己的下身有了反应。
他上一次因为一个女人硬起来是什么时候?那个本该收了钱为他服务的村妇脸上露出隐藏不住的笑容。那笑容足够复杂,复杂到难以辨认真假;含义又足够简单,简单到只是一个笑容便让他软了下去。
那一刻的羞愧与愤怒烙印在王常友的心里,从此再也没找过女人。
这些暴戾的情绪深埋多年,王常友睁开双眼,全身残存的肌肉猛然发力,左手一撑,右手拔出菜刀,腾闪出空间就要挥下。那女人惊呼一声,弹起身来转过了头。王常友高举右手,紧握菜刀,幻想过一遍又一遍的场景就在眼前,他几乎已经看见了一个等待被刀锋割裂的脖颈,那一刀几乎已经要触碰到她温软的肉体,距离脆弱的大动脉不过几寸的距离,只要再进去一点,一划,血流喷薄,就可一了夙愿。
一声尖叫。
王常友发出了一声刺破夜空的、充满恐惧的尖叫。
他全身的力量从手臂回流到腰腹,瞬间把自己的身体向后弹出了一米远。刀也掉落在地,冷汗如雨,看着这个女人的脸,王常友惊惶无措。
魔鬼,这是一张魔鬼的脸。
那女人的脸上布满了凹凸的沟壑,皮肉模糊,右眼被一团肉泥填塞,鼻子与嘴巴的边界也模糊不清,只有左眼还转动着——仿佛这一整张脸全部都坏死了,唯有这一只眼球是活着的,这只眼球正在惊恐地看着王常友。
“赔……赔钱!”王常友几乎是基于本能地、颤抖地开了口。
下一秒,他高高地拉起了自己的裤管,露出了摔坏的假肢。这是一套完整的动作,但王常友忽然意识到,在这样的一张脸面前,自己的假肢显然已经丧失了原本的功效。
“赔钱?赔个卵!”
那女人的声音和姿态全然不似刚才把手搭在王常友肩膀上的温柔,忽然野蛮起来。她撑着一把破旧的长柄雨伞,举起雨伞指着远处撞在墙上的面包车,车的后备厢也弹开了,散落了一地彩色的条形盒子。
王常友仔细一看,全是整条的烟,有些被碾烂了,有些泡在路边的污水里。雨伞的伞头被那女人转了过来,指向王常友。
“你,咋说?我赔你?赔你个卵!你赔我!”
那女人的脸本就狰狞,盛怒之下更显恐怖。王常友碰瓷多年,叫别人赔钱轻车熟路,这一刻角色调转了过来,忽然语塞,恼羞成怒。
“看到没有!老子的腿!赔***个脚!”
王常友终于也在窘境中爆发出了人的怒火,他拆下断掉的假肢举了起来,一只破旧的鞋还穿在那假肢的末端,和那女人的雨伞针锋相对。
“你瘸个腿了不起?你还想砍我?你砍撒!砍撒!”
那女人把落在地上的菜刀踢到了一边,举着雨伞不断地猛戳王常友的胸口。王常友本就瘦弱,肋骨阵阵刺痛,想反击却又无法起身,胡乱地躲闪着。那女人的个子本来不高,只因为王常友躺倒在地上毫无招架之力,让她显得勇壮无比,像个主宰者。
王常友狼狈地退避着,手里唯一的武器还是自己那只毫无杀伤力的假腿。这一份窝囊好似他半生的写照,让他本就模糊的思绪被挤压到了最细小而黑暗的空间里。他放下假肢,任凭其翻滚到一旁,捡起地上的菜刀,没有一丝的思考与犹豫,便要往自己的喉头插去。
“算球!”
王常友在心里呐喊着。
“咔”,一把伞挡在了王常友的肩颈之间,那伞往上一挑,王常友的菜刀脱手飞出。杀人杀了半天杀成了这副狗样子,最后连自己都杀不了,王常友终于失了魂一般地躺倒在地,放弃了一切的挣扎。
那女人显然也很意外,她的嘴巴和鼻子已经几乎粘连在一起,能张开的缝隙并不大,那道缝隙里传来粗重的喘息声,她呆呆地看着王常友。
王常友爬向墙边,靠着墙面坐了下来,把左腿空空的裤管卷在腰间,疲倦地看着眼前的女人。这时他才发现,那女人的头发歪了,那是一顶假发,假发之下头顶的皮肤和她的脸一样泥泞,让人不寒而栗。原来,刚才撩拨自己鼻尖的那一缕头发,是假的。
那女人似乎也耗尽了精力,退后几步,拉开面包车的车门,坐在了车阶上。从地上捡起一包散开的烟,抽出一根来,小心地***脸上不大的缝隙里,摸出个打火机来点上。含着烟,她抬起自己仅存的一只眼睛看着王常友,她知道自己这诡异的样子在王常友的眼里就像个怪物,却也只是笑了笑,不在意了。
当然,王常友看不出来她笑了,她的脸根本就动不了。
“喂!婆娘,驾照拿出来看一下!”平静了一阵子,王常友回到了自己的轨道上。
王常友心想,你一个独眼怪怎么可能有驾照?果然,那女人只是看着他,一言不发。那根烟还在脸上的缝隙里缓缓燃烧着,像一炷香。
“我跟你好生说,问你有没得驾照?!”王常友自觉占理,咄咄逼人。
那女人一直沉默,王常友知道这是自己的机会,悄悄摸出手机发送了一条信息。这条信息是发给交警的,但并不是什么报警平台,而是发给了一个交警的私人手机。
“有种你不要走!”王常友愤愤地说。
王常友之所以报警,并非要寻求公正,恰好相反,大概是想寻求不公。
因为今天执勤的交警,他认识。
在王常友的碰瓷生涯里,也偶尔会遇上固执的人。这种人软硬不吃、油盐不进,一定要叫交警,一定要看监控。王常友也不怕,因为在交警队里有人,金老二。
金老二的宿舍在王常友住所的街对面,每天早上金老二都告诉王常友自己是否值班;王常友则裤腿一撩,金老二一看假肢的好坏便知道王常友今日是否开张。王常友和金老二的合作很简单,金老二要做的事情就是只给司机看王常友走上马路之后的监控,一切有理有据。至于隐藏在路边草丛里等待的部分,及时删掉。王常友定期给金老二一些“分红”,大家就这样彼此心照不宣,各自方便。
金老二认识王常友很多年了,背地里依然叫他“王老瓷”。王常友于他来说,或许只是可怜他残了,顺手当个好人,有点烟抽,有点酒喝。实在觉得苦闷的时候,想想自己还在“助残”,也觉得良心可安。可对于王常友来说,到了这样一个诡异的夜晚,想起金老二,他感到一丝久违的安全。
如果起初还有些模糊,现在他是真的确定了,金老二不能杀。
金老二的摩托车从远处驶来,那女人的左眼警觉起来,看向王常友。王常友赶紧闪开了自己的眼神,因为他感到自己比对方多一只眼,因此更容易被看穿。
“哎哟!搞啥子搞!你们这个属于事故了哈!来说一下情况,我来定还是你们私了?”
金老二从远处的黑暗里走来,近身看见坐在地上的王常友,侧过身来向他眨了下眼睛。谁知一转身和那女人正面相对,金老二的脸色变了,整个人都散发出反常的气息。王常友暗暗发笑,心想,终于也轮到你被这样的一张脸给吓到了。
“菲……菲菲?”金老二看着那女人愣了几秒,嘴里蹦出这么一个名字。
那女人似乎叫作“菲菲”,她的左眼在发现这个交警是金老二之后闪过一丝意外的神色,随即又迅速恢复了平静。
“哦,是你啊。”她说。
王常友对于这样的情况毫无准备,张大了嘴巴,却说不出一句话。菲菲终于站了起来,向金老二指了指撞到墙边的车和散落在地上的烟,又扔给他一支。
“情况就是这个情况,不是我的问题,这个哈批(方言,傻瓜、笨蛋)自己找死,搞成这样。”
她又拿脚拨弄过来那把王常友的菜刀,金属在地面划过,发出刺耳的噪音。
“看到没有,他的刀,他还想砍我,你——”
她忽然发现金老二正一脸愁容地望着王常友,王常友也惊讶地望着他们。
“你们两个,认得到?”
金老二也不回答,叼着烟屁股坐在路边,点起来深深吸上一口,随即长叹了一口气。
“不要说话,让我想一下。”
王常友和菲菲对视了一眼,都搞不清对方和金老二的底细,又不约而同地望向金老二,希望他能说些什么。
“那个……介绍一下,这个是老王,这个是菲菲,都是朋友……都是熟人哈。”金老二的声音变小了,语气倒还是一股子江湖味儿。
王常友心里纳闷儿,菲菲这副模样,和金老二肯定不是男女朋友关系,但自己与金老二也算熟悉,怎么就不知道他的生活里还有这么一个怪物?
“既然都是熟人,我就直说了。今天这个事情必须私了,没有余地。”金老二似乎是理清了思路,算是有了些主事人的样子。见王常友和菲菲想要说些什么,举起手指,示意他们闭嘴。
“不要闹,不要跟我翘勾子,你们两个我都晓得,都上不到台面。这件事情听我的,就这样算了。”
金老二大手一挥,颇有些领导风范,这是他跟他们队长学的。
“算了?算个卵!”
菲菲忽然起身,狰狞的脸上布满了红色的血丝,显然情绪已经到达了极限。
“金达超,老子忍不到你!八年了,老子都入坟八年了!给了你多少钱?给了碗碗多少钱?最后在你这里就是个‘熟人’?还‘上不到台面’?你晓得我这一车烟要赔多少钱不?我还以为你好歹帮到我一点,结果你就一句‘算了’。你个哈批!你个赌棍!”
菲菲的声音越来越大,越来越尖锐,在桥洞里回响着。王常友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怒意源自何处,但显然已经积攒了很久。
“这个哈批要砍我!砍我!我反应慢点你就直接来给我收尸了晓得不!这回是真的收尸了晓得不!我明确跟你说,我不认栽的,我这些烟,我的车,这个瘸哈批不给我赔钱修好了,我不……”
“说啥子你!”王常友一听到“瘸哈批”三个字,单腿发力,从地上跳起来一把扑倒了菲菲,两个人扭打在地上,身上滚满了污水和泥土。
“不听话是不是?!”在一旁的金老二火气上头,抽出棍子来一顿抽打,他想打王常友,却也不知到底打到谁更多一些,总之王常友和菲菲终于分开,各自蜷缩回墙边的角落。
“听着!”金老二一声怒吼,显然他的耐心也所剩无几。
“你!”他指着菲菲。
“你一天天的翻些旧账有啥子意思?你的货搞成这个样子跟老子有一毛钱关系?我现在是以交警的身份在跟你说话,还说我不帮你?你个批婆娘连个驾照都没得,在这儿跟我发啥子功?”
“还有他!你看他这个批样子。”金老二指向王常友。
“他就是个碰瓷的,专业的!他有多少钱我晓得,赔不起你!到时候他转手告你无证驾驶把他撞了,他个批人每天批事情不干,你耗得过他?”
“老王,还有你,我说你碰点钱就碰点钱,这个刀是啥子意思?”
金老二捡起地上的刀,在王常友面前晃了晃。
“老子是交警,不是刑警,你还想业务升级搞抢劫?我问你,你啥子意思?”
王常友看着自己的这把刀,思绪又迷糊起来。
“没啥子意思,就是想随便杀个人。”
“随便杀个人?等于是老子倒霉?我先把你杀了!”菲菲从一旁蹿出,一把夺过了金老二手里的刀,向王常友扑了过去。
“任易菲!”
金老二的吼声已然来不及,菲菲已经扑倒了王常友,可一把刀就此悬在空中,停住了。
她看见,王常友哭了。
金老二喊出的名字,打开了王常友心里的一把锁,眼前这张魔鬼般的脸在他的脑海里逐渐熟悉起来,一种情绪如海啸般从心底涌出,不到一秒的时间里,竟泛出了眼泪。
“任易菲?容易的易,王菲的菲?”王常友小声问道。
任易菲也愣住了,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说出过自己的名字。每当她不小心看到镜中的自己,都觉得这是别人,是另一个被自己的意识不小心附着上去的、没有名字的怪物。王常友的问题击碎了时间的围墙,让她思考着眼前这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到底是谁。他的眼睛被泪水浸润之后,露出了一种让任易菲隐约感到熟悉的光泽。
“你记得我不?我是王常友。”
黑暗寂静的空间里,两个人的回忆碰撞在一起,在另一个时空发出了巨大的声响。任易菲猛然抽回了双手,捂住了自己的脸。
相逢何以不相识?早已尘满面,早已鬓如霜。
“你咋成这个样子了!你咋成这个样子了!”
王常友忽然间放声大喊,涕泗满面。金老二一直以为他是个没皮没脸的瘸子,从未想过他也会有如此裂人心肺的哭声。
任易菲全身上下都颤抖着,她捂着脸,抬起头,似乎在尽力地克制自己。
“你不要喊,我不想哭!不要喊了!”任易菲的声音好像在哀求什么,却又不知在求谁。
终于,任易菲的左眼流出了眼泪,被一团肉泥堵塞的右眼渐渐红肿,从喉咙深处发出了疼痛的哀号。
金老二认识这两个人的时间都不短,对于他们之间如此浓烈的情感到底从哪里来,却丝毫不知。
2008年5月15日,震后第三天,川北某县。
一个男人被人从坍塌的砖瓦中救起,埋了三天,几乎失去了生还的可能。
他被送去了一家由重庆赶来的医疗队支援的医院,丢了一条腿,捡回一条命。但除他自己之外,父母妻儿无一幸存。
从手术台上醒来后,他告诉照顾自己的护士,自己叫王常友,是个客车司机。
那护士叫任易菲,时年二十六岁,随队援川。从王常友醒来后就一直陪在他身边。
入夜,病房里的呜咽声混杂着呼噜声,像是垂死的巨人在叹息。王常友每次从噩梦里挣扎逃出时,每一次因为身旁细小的动静而震颤发抖时,一身的冷汗与窒息感几乎要吞没他。
有时遇上余震,王常友会本能地逃跑,这才发现自己没有了左腿,摔在地上,尚未愈合的伤口撕心裂肺地疼痛起来。
每到这样的时候,任易菲就会递给他一条冰凉的毛巾。
“王哥,没事哈!”
发生了这么多事,怎么可能没事?但奇怪的是,这样的一句话,却可以让王常友平静下来。
王常友永远都感激任易菲这个女人,没有任何男女之事的原因,甚至并不因为她是一个女人,只因为任易菲这个人是他在那时逃离回忆的稻草。他紧紧地抓着她的声音、她的面庞,才能呼吸这世上残存的空气,以免于被吞噬。
到了今天,王常友对于任易菲的记忆已经非常有限,每一次回忆时都比上一次少了一些,像退潮的海。此刻,那回忆被一股巨力牵引,卷土重来。
出院时,任易菲悄悄递给王常友一个包,让他回家再打开。而王常友已经没有家了,这包里的东西,就是他最后的家——他的左腿。
在当时这本该是被当作医疗废品处理掉的,任易菲悄悄把它偷了出来,还给了王常友。
临走前恰逢有公司到医院做慈善,王常友赶上了好时候,白得了一支假肢。王常友后来装戴着那支假肢回到老县城,在山边挖了个坑,把家人的骨灰和自己的左腿都埋了进去。其时已经是秋天,山风萧瑟,拂过千里孤坟。
他告诉自己,如果有一天要死了,就回来,死在这里。
县里问王常友要钱还是要房,王常友那时每晚都做噩梦,不愿留下,要了点钱,离开了老家。腿没了,车也没法再开,漂了几年,钱也花完了,受尽了白眼,王常友又回到四川。谁知刚入省到了忘县就被车撞了,假肢坏了。王常友狮子大开口,要了对方五百块。本想花钱修修这假肢,过了几天却收到了一支新的,这支新的假肢让他留在了忘县。
送假肢给他的是当时为他处理事故的交警,叫金达超,家中行二,都叫他金老二。
金老二欠一个养鸡场老板的钱,把王常友介绍过去看门,管吃管住,不给工资。王常友倒也争气,干得不错,从看门的干到了看货的,还把自己所剩不多的钱全买了鸡苗养在厂里,打算就此扎根。谁知没多久就闹了鸡瘟,一厂子的活鸡都给活埋了,老板也跑路了。
王常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够坚强还是过于脆弱,总之是难再承受,喝了一夜酒之后,脑子就偶尔糊涂起来。
他一直住在养鸡场外街边的临建房里,起初还躲躲闪闪,后来发现这里既没人收租,也没人理睬,自己全然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。
一天,他摆弄起那支被撞坏的假肢,想起来那五百块钱,脑子里闪过了一条生财之道。
自然而然地,金老二成了配合他的那个人。
桥洞里,三个人各自坐在距离不远的地上,形成一个三角形,像是为今晚这荒谬的相逢而举行的某种仪式。
“我一开始也觉得你眼熟,就是没想到你会跑到忘县来。”任易菲的右眼依然红肿,但情绪已经平复,也不再遮住自己的脸,左眼看着王常友。
“你没事吧?”王常友小声地问道。
“没事,就是泪腺堵了,一哭就痛。”任易菲平静地说。
金老二一边挠头,一边消化着眼前两个人这一段匪夷所思的关系。
王常友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任易菲的脸,总是欲言又止的样子,每次话到嘴边,又咽了回去。
“你……你……你这个……”
王常友不敢把话说完,指了指自己的脸。
“老王,不问了,改天我跟你说。”金老二见任易菲低着头沉默不语,帮忙打圆场。
“没啥子不能说的,又不是不说就不存在了。”任易菲依然低着头,轻声说道。
那个和王常友扭打厮杀的泼妇好像忽然消失了。除了这一张脸,眼前的任易菲似乎还是当年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孩,总说自己胖,笑起来看不见酒窝。
“其实,就是有一次,闹矛盾嘛,你晓得的。”任易菲大概是想通了什么,觉得也不必遮掩,声音也大了起来。
“我那天去医院上班也没觉得有啥子不对,结果那个人拿了一瓶水就泼下来了。”
金老二显然是知道这一段故事的,却依然咬紧了牙关,眼睛也红了,仿佛每多听一次这个故事,便是多一次的折磨。
“开始没觉得有啥子,就是眼睛痛得很,然后就发现衣服也烧烂了,闻到一股焦味儿。”
“然后,就这样了。”任易菲轻轻摸着自己的脸,好像在确认,真的不在了,连同那个并不存在的酒窝一起,都不在了。
“你……你不是还受表扬了?领导接见你,上了电视!发了奖章的!”王常友仰望着漆黑的桥洞顶,像在仰望星空,细细回忆着那些被自己锁起来的日子。
“对啊。”任易菲随着王常友的眼神望去,也是一片漆黑。
王常友等了几秒,好像在等任易菲多说几句,说说她为什么明明当时是个英雄,上了电视、受了表扬、领了奖章,最后还变成了这样。但任易菲的话已经说完了,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。
于是王常友终于意识到,彼时成了别人的天使,和此时被予以恶魔的脸庞,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。
“妈了个批,赔钱哦!”王常友忽地燃起一股怒火。金老二斜了他一眼,心想都到了这种时候,你王常友的第一反应还是赔钱。
“钱么也赔了点,人么也判刑了。本来说判无期,后来人家可能去找了人,我也不懂法,说我有只眼睛还是好的,就不判那么重。人么,应该还要再关几年,钱么,早就用完了。”
说到钱,金老二又侧过脸去,避开了任易菲正好看过来的眼神。
如果任易菲还能拥有表情,此刻应该是落寞的。但她如今的脸,落寞时,依然狰狞着。
“你屋头还有人不?”王常友冷不丁地问出这么一句。
任易菲发出了一声沉闷的笑声,抬头看着王常友。虽然没有表情,但从声音听起来,她被王常友给逗乐了。王常友当年住院的时候和其他从灾区被救出来的人聊天,往往就用这一句开场——“你屋头还有人不?”以至于到了今天,王常友对于一个不幸的人能给予的最大的关切,依然停留在这一句话。这一句王常友自己很在意的,世上最简单也最残忍的问话。
“你个哈批,有人!我!”金老二忽然开口了。
“哦对了,金达超是我……我和金达超有个娃娃,叫碗碗。”任易菲说。
“碗碗当时还小,看了我一眼就哭了,我也晓得我这副样子在家里面就是一尊瘟神,以后娃娃读书了,带娃娃去学校……娃娃要吃亏的,没法搞。我爸妈死得早,没啥子牵挂,干脆就叫金达超跟我娃娃说我也死了。我这个情况在医院里面也干不成了,就出来找活路,也不回家了,赚了钱就给屋头打回去。”
任易菲的语气毫无起伏,好像这不是她的故事,是报纸上看来的,讲完了被风给吹走,从来都不重要,从来无人在意。
“本来嘛,是真的想死了。但是金达超这个人喜欢……反正存不住钱。碗碗一个男娃娃,以后还要娶老婆的,我不放心。”
其实任易菲刚刚已经很大声地说过金老二是个赌棍,王常友也听见了。但此刻的任易菲似乎并不是刚才那个人,还在很委婉地,仿佛在照顾金老二的面子一样,轻轻地讲述这件事。
恍惚之间,王常友觉得这个女人的身体里住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人。
“我……我就是偶尔买点彩票。”金老二不好意思地说起来,像个抄作业被抓到的孩子。
“买彩票?你那个叫买彩票?你去的那个地方是私营的,晓得不?那就是赌博。”任易菲的声音依然平静,但即便迟钝如王常友也可以想见,这声音曾经是激烈的,曾经让一个女人感到痛苦和绝望。
“王常友,你晓得他搞赌不?你不赌吗?”任易菲忽然问道。
王常友没有回答她,身边的金老二低下头,摆弄起制服的衣角。
“不要赌,干啥子都不要赌,出不来的。”
王常友心想,如果金老二不赌,说不定任易菲已经死了。这样来说,还是该赌。
“他在忘县这边当交警,碗碗在老家的奶奶那儿……”
“我嘛,重庆、忘县两边跑,不露面,就开车拉点烟……”
任易菲还在兀自说话,像是在对王常友这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交代自己的生活。而另一边的王常友似乎听见了,又似乎没听见。王常友还在思考,还没有想明白。
“王常友,你咋回事?现在咋动不动就喊杀人呢?”
任易菲靠了过来,把手搭在了王常友的肩上。
“没发生啥子事情,我就是……一直想杀个人。”
王常友的语气变得古怪起来,像个执拗的老人。
王常友想杀人,猛烈地想杀人,他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但他也尚存些许的理性,他知道杀人要偿命,不偿命也得亡命天涯,他这一条仅有的腿肯定是没法亡命天涯了,还想活着,还想踏实地睡着,就先不杀了。所以他今天并不是因为决定要杀人了才走出了这一步,而是他先决定了要去死。至于为什么要去死,他也说不清楚,没什么特别的理由,或许只能归于那句老话:“活够了。”
如果有人问王常友,是不是因为受了什么刺激?王常友会摇头说,没事,今天、昨天、前天,都挺好的。但他确实是受了刺激,只是不在今天、不在昨天,也不在前天。
“王常友,你记得你那时候住院,还有个心理专家来找你摆龙门阵不?”任易菲的声音越发温柔起来,好像又回到了那年的夏天,她还是那个在照顾着王常友的护士。
“记得,摆龙门阵的那个老哥嘛,记得。”王常友忽然笑了起来,好像和他很熟悉。
“他当时跟我说,如果我以后有啥子想不开的事情,有啥子想打人、想打墙的时候,就找他。”
“然后呢?你找他没有呢?”
“嘿嘿,早就找不到了。”
王常友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怨气,因为他知道,自己想杀人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,人家一个素不相识的人,早已没什么理由为自己负责。
王常友不过初中文化,如果直接把PTSD(创伤后应激障碍)这四个字母摆在他面前,他恐怕一辈子都想不到自己会和这些字母产生关系。这可是外国话,太高级了,至少也要读个大专才能沾上边。
王常友虽成了个无赖,但他相信真理,相信饿了要吃饭、渴了要喝水,相信一挡起步换二挡加速,相信爆胎了车子会乱摆。可他不相信一件事情可以在平息很多年后再次把一个人摧毁,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悄悄地就彻底变成了另一个人。
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的?是从没了左腿的时候,还是从在村妇面前阳痿的时候,还是从看到自己的一切都随着鸡叫被活埋的时候?
这些问题都太难了,王常友答不了,任易菲答不了,金老二也答不了。
和王常友一样,任易菲也有自己的问题,金老二也有自己的问题,一次次问自己,一次次与自己沉默相对。而这世上或许真有能解答的人,或许也上了电视,或许也领了奖章,或许也挣扎在人海。
车灯忽然熄灭,桥洞彻底陷入了黑暗。
遥远的城邦霓虹闪烁,照不亮这黑暗。千万里之外的大陆上,人力无法扑灭的山火还在熊熊燃烧着,要烧毁人类与土地签订的旧契约,它也照不亮这黑暗。无边寰宇之中,恒星的新生与死亡都绽放出无限光华,依然照不亮这黑暗。
王常友摸出打火机,“咔”,亮了。
他想起来很多年前给刚满四岁的儿子过生日,儿子问他:“爸爸,为什么一定要把火给吹灭,才算许愿?”
新的春天就在眼前,云在山野间死成了雨,雨又活成了云。
但有些花已经彻底凋谢,不会再开。
旧的伤口已经结痂,坚不可摧。新的刀锋闪耀着光芒,破风而来。
次日清晨,早餐铺子里。王常友放下见底的面碗,又从金老二的碗里挑出一根肉丝放进嘴里嚼了起来,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。
电视上播送着另一场灾难,医生和护士奔走在狭小的荧幕里。
“任易菲,你要是……你要是还在上班,你去不去?”
“去个锤子去,你没听到吗?医生、护士都有死的了,菲菲同意我都不同意。”
“老子要你同意?你打你的牌!”
“打锤子,没电了。喂!老板你搞啥子?我们正在看!你换啥子台?”
“妈哟!刚才是哪个台?”
“忘了。”